家暴不是“家务事”,警察就是“管得着”!
作为丈夫应该保护妻子儿女为她们撑起一片天但有的人一言不合就对妻子拳打脚踢这样的家何以为家,家庭暴力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当暴力披上家庭的外衣藏在以爱之名背后露出狰狞的獠牙请勇敢说不!
11月中旬一天晚上,兴安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女士“小英”报警,称其正在被丈夫殴打。
民警火速出警赶到现场处置。小英告诉民警,当天晚上8时许,她从外面回家,丈夫怒气冲冲地质问她和谁聊天?她见丈夫口气不好,就和丈夫争执起来,丈夫对着她不分缘由就是一顿暴打,于是她报警求助,这也是“小英”第二次报警,第一次兴安派出所对其丈夫殴打“小英”的行为曾经批评教育过,其丈夫答应今后不在实施家庭暴力,好好过日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民警在第一次殴打“小英之后””给“阿明”开具了《反家庭暴力训诫书》。
民警将小英带至医院检查治疗,之后将加害人“阿明”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公安机关,“阿明”如实承认了自己殴打妻子的事实,民警后对“阿明”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在处罚前民警对其批评教育,他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今后再不会对妻子施暴。
11月,兴安派出所还查处了另一起“家暴”案。事情缘由“阿良”因夫妻感情问题,不由分说对妻子“阿芳”进行殴打,民警将“阿良”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阿良如实承认了自己殴打妻子的事实,民警正告他,殴打家庭成员是家庭暴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阿良”最终认识到了错误,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承诺今后不再施暴。经民警调解,阿芳表示愿意原谅丈夫,后公安机关对“阿良”依法开具了《反家庭暴力训诫书》。12月上旬“阿良”不思悔改,又继续实施对其妻子实施家暴,兴安派出所果断出击,对“阿良”处以治安拘留三日的处罚。
今年以来,兴安派出所先后开出十余份反家庭暴力训诫书,坚决向家庭暴力说no,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